| 转让定价
2009年1月9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即“转让定价报告”)的准备要求,即企业必须在企业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备完毕该年度转让定价同期资料(2008年度的同期资料准备须于2009年12月31日之前申报完毕)。与此同时,税务机关还要求企业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提交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据实填报企业的关联关系及其业务往来的有关数据,如果税务机关认为企业未使用独立成交价格进行交易时,将对企业提出质疑并提起反避税调查。根据《办法》的认定标准,两家企业很容易就被认定为“关联企业”;然而大多数纳税人出于税务风险的考虑都想尽量避免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因此企业应及早评估其风险,制定合适的转让定价政策并准备转让定价资料,从而有效地防范转让定价方面所带来的税务风险。
转让定价风险提示
根据现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未按规定提供关联申报表、同期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的,将面临2000元至1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企业拒绝提供同期资料等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的,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最高可达5万元的罚款。虽然罚款金额不大,但因此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即税务机关有权采用合理方法核定企业的所得税。同时,此类企业也将成为税务机关进行反避税调查所关注的重点对象。而在转让定价调整时,企业除了将被补征所得税税款并按日加收不可税前扣除的利息,以及可能面临由调整带来的双重征税问题以外,税务机关对企业2008 年1 月1 日以后发生交易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的,还可征收不可在税前扣除的罚息(根据补税税款按日计算),罚息的年利率为百分之五;但如果企业按照《办法》规定准备并提供转让定价同期资料(转让定价报告)的,百分之五的罚息则可以免除。
服务范围
◎ 关联申报
关联申报是转让定价的源点,企业需合理进行关联申报,以明确自身是否具有资料准备义务。华税将协助企业界定关联关系,初步评估企业自身的转让定价风险,协助企业分析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设计关联申报的具体方案,整合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表、关联业务报告表及同期转让定价文档三份重要文档的信息,最终完成关联申报。
◎ 转让定价风险评估
评估企业转让定价的风险,查找策划空间与机会,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基本建议,以减小风险。
◎ 转让定价报告(含同期资料准备)
分析企业集团的整体情况,协助企业完成撰写包括组织结构、生产经营状况、关联交易情况、可比性分析、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等内容。其中生产经营状况、可比性分析及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是重点内容。华税提供的服务具体包括:协助企业完成《企业功能风险分析表》、《企业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为企业提供专业可比分析服务、协助企业选择并使用合适的转让定价方法。其中以下三方面服务尤为重要:
■ 企业功能与风险分析
企业功能与风险分析是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分析的重点所在,也是税务机关认定转让定价适用是否合理的关键。企业受到税务机关的质询时,此文件将作为说明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华税能够协助企业确定企业与关联方现行的转让定价政策的风险和各自拥有的资产。再通过运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率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
■ 可比性分析
可比性分析是企业同期资料准备、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关注的焦点,华税可提供如下服务:分析可比因素,提供可比信息来源及选择理由,分析可比企业功能、承受风险等信息,说明可比交易情况,对可比数据进行差异调整。
■ 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将会影响同期资料(转让定价报告)或防卫文档被税务机关接受的程度。
华税可提供如下服务:帮助客户选择适合的转让定价方法并阐述理由,撰写可比信息与上述方法的内在逻辑关系,明确上述过程中的相关假设与判断,确定可比非关联价格或利润及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理由,搜集其他支持性资料。
◎ 反避税调查
评估企业的避税风险,协助企业完善定价制度,避免企业进入转让定价调查的重点选择对象。当企业受到税务机关质询时,帮助企业分析并准备防卫性文件。企业受到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时,华税可帮助企业理清举证义务,确定提交资料清单,准备各类资料文件,协助参与调查应对,帮助企业积极与税务机关磋商,说明定价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免除或降低企业受到税务机关调整、加息和罚款的风险。
◎ 预约定价安排
协助企业与税务机关达成企业的未来年度运用转让定价政策的安排。该安排是企业减轻未来转让定价风险的一种有效的措施,以确保税务机关认为其未来的利润是合理的。
◎ 成本分摊协议
协助企业间完成成本分摊协议。签约各方约定在研发或劳务活动中共摊成本、共担风险,并按照预期收益与成本相配比的原则合理分享收益,能够帮助企业解决双重征税问题并减轻高管人员面临的税务风险。该服务主要包括:协助企业进行研发分析、经济分析、确定企业成本分摊协议的文本内容,最终协助企业参与税务机关的谈判。
培训讲座
■ 华税刘天永律师应邀出席“2009年第三届外商投资新环境峰会”并发表演讲(第一期)
■ 华税刘天永律师应邀为北京纳税人俱乐部会员作特别纳税调整政策解读 (第二期)
最新资讯与观察
■ 转让定价税务资讯与观察090217
媒体采访报道
■《大企业关联交易面临“避税风险”》(2009年2月16日,《中国经营报》)
■《“转让定价”考验跨国公司》(2009年3月9日,《中国经营报》)
■《特别纳税调整:税务中介机构新战场》(2009 年3月18日,《第一财经日报》)
■《企业如何做好关联申报》(2009年3月20日,《中国会计报》)
■《企业应当如何准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2009年3月27日,《中国会计报》)
■《企业如何应对转让定价调查》(2009年4月3日,《中国会计报》)
服务流程
● 初步了解客户的基本需求
● 根据客户需求,确定客户面临的问题,撰写诊断报告并发送
● 就以上报告与客户进一步沟通,撰写初步工作建议书并发送
● 与客户就初步工作建议书进行磋商,说明方案并进行论证
● 商讨合作事宜,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
● 向客户发送工作进度及安排
● 对客户涉及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 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整理出初步的资料
● 相关重点内容分析及整理
● 出具拟提交的转让定价报告
● 讨论转让定价报告内容,并评估效果
● 正式提交转让定价报告
咨询电话:010-58693119 58697282
邮 箱:china@chinataxlawyers.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写字楼B座1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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