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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2日,我所刘天永律师应北京纳税人俱乐部邀请,为其高新技术企业会员讲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标准。
高新认定管理工作指引7月8日已经出台,企业观望已久的重新认定工作预期将于8月启动。新的工作指引与先前的征求意见稿有什么不同?企业的应对策略要作出哪些调整?刘律师结合工作指引的最新变动,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原有高新企业的优惠过渡政策对于这些企业来说,也是喜忧交加。老高新企业本次不申请重新认定的,可以享受原有优惠至高新资格期满——普遍为一两年的时间。资格期满以后,15%的优惠政策就要求企业必须重新认定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说是多了一段准备时间,更有利于企业的策略调整。
虽然工作指引已经正式发布,各项标准也进行了规定,但是不少的与会企业仍然觉得政策指标性要求还不够明确,加大了企业操作难度。对于刘律师的讲解和建议,他们普遍认为,非常有助于公司更快更好的通过重新认定工作。
图为刘天永律师向纳税人俱乐部会员讲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问题。
如需本次讲座资料,敬请拨打电话010-58697282或发邮件至office@chinatax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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