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日,我所刘天永律师应北京纳税人俱乐部邀请,为其房地产企业会员作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题讲座。
自2006年187号文下发以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控制变得日益严格,因为新规则作了较大变动,与会企业普遍感觉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临界点不是很清楚。在国际文化大厦的会议室,刘律师详细的解读了187号文,并结合北京市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向与会企业全面展示了新规定的要求和限制性条件。最后,刘律师给与会企业提供了一些原则性的筹划思路。
与会企业的问题包括旧房认定标准、土地成本扣除、关联企业借贷以及分散收入、销售公司等筹划方法等,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刘律师一一作了解答。

图为刘天永律师向纳税人俱乐部会员讲授房地产并购筹划相关问题。
如需本次讲座资料,敬请拨打电话010-58697282或发邮件至office@chinatax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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